癫痫疾病是一种复杂的慢性疾病,复杂性主要体现在症状的多样性上。生活中很多人对癫痫疾病的认识停留在“抽搐、口吐白沫、翻白眼”的症状上,而实际临床中,癫痫疾病的发作症状是很多的,也有很多是不易被家长们发现或易与其他疾病混淆的。接下来我们就癫痫的相关表现症状做一个简单的了解。
癫痫的具体表现如下:
多方面强直阵挛性发作:以突发意识丧失和全身强直和抽搐为特征,典型的发作过程可分为强直期、阵挛期和发作后期。一次发作持续时间一般小于5分钟,常伴有舌咬伤、尿失禁等,并容易造成窒息等伤害。强直-阵挛性发作可见于任何类型的癫痫和癫痫综合征中。
失神发作:典型失神表现为突然发生,动作中止,凝视,叫之不应,可有眨眼,但基本不伴有或伴有轻微的运动症状,结束也突然。通常持续5-20秒,罕见超过1 分钟者。主要见于儿童失神癫痫。
强直发作:表现为发作性全身或者双侧肌肉的强烈持续的收缩,肌肉僵直,使肢体和躯体固定在一定的紧张姿势,如轴性的躯体伸展背屈或者前屈。常持续数秒至数十秒,但是一般不超过1分钟。强直发作多见于有弥漫性器质性脑损害的癫痫患者,一般为病情严重的标志,主要为儿童。
失张力发作:是由于双侧部分或者全身肌肉张力突然丧失,导致不能维持原有的姿势,出现猝倒、肢体下坠等表现,发作时间相对短,持续数秒至10余秒多见,发作持续时间短者多不伴有明显的意识障碍。
单纯部分性发作:发作时意识清楚,持续时间数秒至20余秒,很少超过1分钟。根据放电起源和累及的部位不同,单纯部分性发作可表现为运动性、感觉性、自主神经性和精神性,后两者较少单独出现,常发展为复杂部分性发作。
复杂部分性发作:发作时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。表现为突然动作停止,两眼发直,叫之不应,不跌倒,面色无改变。有些患者可出现自动症,为一些不自主、无意识的动作,如舔唇、咂嘴、咀嚼、吞咽、摸索、擦脸、拍手、无目的走动、自言自语等,发作过后不能回忆。其大多起源于颞叶内侧或者边缘系统,但也可起源于额叶。
继发多方面性发作:简单或复杂部分性发作均可继发多方面性发作,较常见继发多方面性强直阵挛发作。部分性发作继发多方面性发作仍属于部分性发作的范畴,其与多方面性发作在病因、治疗方法及预后等方面明显不同,故两者的鉴别在临床上尤为重要。
癫痫发作形式有很多种,像突然不能说话,突然手抖、口角或肢体抽搐,突然间脑子空白感,幻听、幻嗅、胃部不适、胸闷、行为异常等都可能是癫痫。一旦出现以上症状,建议在医院做详细的检查诊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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