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异常放电的起始部位和传递方式的不同,癫痫发作的临床表现复杂多样。有的是比较常见且明显的,比如说身体抽搐、突然跌倒、口吐白沫等;也有一些比较隐蔽,所以被人们所忽视,如发呆、眼睛发直、无目的的走动等等。那么,身体强直是不是癫痫表现呢?想要了解这个问题,需要大家对癫痫表现有所认识。
那么,癫痫具体都有些什么样的表现呢?
多方面强直-阵挛性发作:以突发意识丧失和全身强直和抽搐为特征,典型的发作过程可分为强直期、阵挛期和发作后期。一次发作持续时间一般小于5分钟,常伴有舌咬伤、尿失禁等,并容易造成窒息等伤害。强直-阵挛性发作可见于任何类型的癫痫和癫痫综合征中。
失神发作:典型失神表现为突然发生,动作中止,凝视,叫之不应,可有眨眼,但基本不伴有或伴有轻微的运动症状,结束也突然。通常持续5-20秒,罕见超过1 分钟者。主要见于儿童失神癫痫。
强直发作:表现为发作性全身或者双侧肌肉的强烈持续的收缩,肌肉僵直,使肢体和躯体固定在一定的紧张姿势,如轴性的躯体伸展背屈或者前屈。常持续数秒至数十秒,但是一般不超过1分钟。强直发作多见于有弥漫性器质性脑损害的癫痫患者,一般为病情严重的标志,主要为儿童,如Lennox-Gastaut综合征。
肌阵挛发作:是肌肉突发快速短促的收缩,表现为类似于躯体或者肢体电击样抖动,有时可连续数次,多出现于觉醒后。可为全身动作,也可以为局部的动作。同时伴脑电图多棘慢波综合的肌阵挛属于癫痫发作,但有时脑电图的棘慢波可能记录不到。肌阵挛发作既可见于一些预后较好的特发性癫痫患者,也可见于一些预后较差的、有弥漫性脑损害的癫痫综合征中。
失张力发作:是由于双侧部分或者全身肌肉张力突然丧失,导致不能维持原有的姿势,出现猝倒、肢体下坠等表现,发作时间相对短,持续数秒至10余秒多见,发作持续时间短者多不伴有明显的意识障碍。
单纯部分性发作:发作时意识清楚,持续时间数秒至20余秒,很少超过1分钟。根据放电起源和累及的部位不同,单纯部分性发作可表现为运动性、感觉性、自主神经性和精神性,后两者较少单独出现,常发展为复杂部分性发作。
复杂部分性发作:发作时伴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。表现为突然动作停止,两眼发直,叫之不应,不跌倒,面色无改变。有些患者可出现自动症,为一些不自主、无意识的动作,如舔唇、咂嘴、咀嚼、吞咽、摸索、擦脸、拍手、无目的走动、自言自语等,发作过后不能回忆。其大多起源于颞叶内侧或者边缘系统,但也可起源于额叶。
继发多方面性发作:简单或复杂部分性发作均可继发多方面性发作,较常见继发多方面性强直阵挛发作。部分性发作继发多方面性发作仍属于部分性发作的范畴,其与多方面性发作在病因、治疗方法及预后等方面明显不同,故两者的鉴别在临床上尤为重要。
如您出现以上症状表现,应高度警惕癫痫的发作。癫痫是一种危害性非常强的疾病,容易给患者的身心造成极大影响,平时应注意预防。如有任何疑问,可点击在线咨询或拨打24小时健康热线:028-68760707进行了解。